商务部
一、受理范围
1、接收社会公众对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零供交易、报废汽车回收、“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等行为)等方面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
2、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
二、受理方式
电子信箱:webmaster@12312.gov.cn电 话:12312
邮政编码:10002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2号
三、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