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男子无证贩卖假烟被判刑 保护知识产权不得手软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18:37   来源:中国日报网

中国日报网2011年3月26日电  记者昨日从沙区检察院获悉,从去年10月至今,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90%以上为无业人员和农民,知识水平属于初中文化程度以下。

这些案件中,经营假烟类犯罪比重较大,共查获6件,涉嫌22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去年7月至9月期间,购入大量假冒伪劣卷烟,存放于渝中区朝天门小食品批发市场,并先后在沙坪坝区、渝中区等地,将共计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近700条假冒伪劣卷烟贩卖给他人。去年9月17日,沙区警方在朝天门长途汽车站某食品批发市场仓库内,查获了陈某藏匿的中华、玉溪、天子、云烟等卷烟千余条。经鉴定,这些香烟系假冒伪劣卷烟,案值25万余元。

该案经法院审理,陈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主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承办:中国网络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