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乌鲁木齐警方“亮剑” 销毁4100余万元假货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6日 17:05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2011年5月16日电 5月15日12时,在乌鲁木齐市西山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厂,假冒伪劣商品已堆放好,有显示屏、茅台酒、复印机硒鼓等。


       5月15日,4100余万元假冒伪劣商品在乌鲁木齐市西山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厂被集中烧毁。


       2010年11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亮剑”行动。


       截至今年4月底,首府公安机关在“亮剑”行动中已破获案件31起,其中涉案100万元以上的案件6起,涉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案件19起。办结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批准逮捕24人。捣毁生产窝点17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4个,缴获盗版、假冒伪劣商品数量80万件,涉案价值达4100余万元。


       昨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刘励恒介绍说,下阶段,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公安部将“亮剑”行动延续至今年年底的决定和打击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农资、假药、假酒假食品和假名牌四大破案战役,以专业打击应对职业犯罪,以合成作战应对产业链条,对各类侵权盗版、假冒伪劣犯罪活动展开摧毁性打击。


       根据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类型“产、供、销”一条龙的特点,专项行动期间,首府警方将继续加大与工商、质监、版权、海关、药监、经贸、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适时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机制,打合成战、打大会战,最大限度挤压侵权假冒商品的消费市场和流通空间,构建首府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大环境。


       刘励恒希望通过新闻媒体提示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增强防范意识要到正规超市、商场或有经营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商品,购物后,应及时索要正规发票或销售凭证,切勿贪便宜而损害自身利益。


       其次要增强维权意识,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或假冒伪劣商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和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要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意识,一旦发现生产、运输、销售侵权或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后,应积极向警方或有关部门举报。为此,首府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亮剑”行动专用举报电话:0991-4616203,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共同营造全民打假的社会大氛围。

主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承办:中国网络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