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粤港澳“海龙行动”奏效 海关卫局续搜获伪参

澳门日报2011128  澳门海关继本月廿三日在路凼莲花口岸截获一部入境货车,起出六箱共一百二十罐怀疑仿冒外地某知名品牌包装之高丽参后,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经情报分析,分别于廿五及廿六日迅速采取行动,并与卫生局药物事务厅稽查人员进行联合巡查位于澳门黑沙环区某贸易行,再次搜出共五十七罐怀疑包括真货,以及仿冒侵犯某外地知名品牌包装之高丽参。“海龙行动”专项行动专责小组澳方联络员将透过联络的渠道进行联系,及时交流情报资料及有关行动情况,继续打击有关贩运或售卖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货品等犯罪行为。

 

卅七罐参真假待检

 

经调查所得,廿三日截获的六箱怀疑伪参之最终目的地为澳门黑沙环区某专门售买参茸海味乾货的贸易行,该行铺面与货仓相连;海关侦查人员于廿五日中午时分掩至,在其货仓内搜获二十罐卅七点五公克天字号外地某知名品牌包装之高丽参,部分贴有“$98”的价钱牌,共值一千九百六十元。经品牌权利人初步鉴定为侵权物品,该批货物罐身虽贴上一个雷射防伪标签,但盒罐残旧,一般市民应该较为容易从价钱和肉眼可以分辨出真假;摆放于铺面当眼处的另外卅七罐高丽参,其独立包装分别由卅七点五至三百公克不等,部分贴有价钱牌的标价由“$299-2480,共值四万多元,并分别印上不同字号(“地”“良”)等级的标示,并有两个不同款式的雷射防伪标签,又或贴有正品公司的独立验证编号防伪标签。该批卅七罐高丽参经品牌权利人初步鉴定,有部分仍需作进一步检验,才能定出有多少货品为真,多少为侵权物品。

 

据邢姓嫌犯声称,知悉于廿三日被路凼新城海关站海关人员扣查之六箱共一百二十罐,怀疑仿冒外地某知名品牌包装高丽参,是由他委托他人办理报关清关手续。表示清楚知悉上述货品为伪冒产品,货品是由嫌犯本人致电内地某市一间批发市场订购,并准备在其店铺售卖,惜被海关人员查获;货仓内搜获二十罐怀疑伪冒的罐装参,为于多年前由水客从内地带入本澳到该贸易行。一女售货员则声称放置于铺面售卖之罐装高丽参则由香港入货,唯未能即时提供香港入货单据等纪录。该品牌包装之高丽参每月平均约售出十盒,一般由澳门人及内地游客购买。

 

由于此案关乎药物类假冒货品,海关侦查人员遂于廿六日联同卫生局药物事务厅稽查人员联合巡查,再次调查该参茸海味乾货贸易行,其间稽查人员在铺面接待公众地方发现需由卫生当局发出的准照,仅供中药房专门出售的中药材及中成药十一种共重超过九公斤,该贸易行涉嫌违反十一月十四日第五三╱九四╱M号法令要求,卫生局将另行缮立实况笔录将其起诉。

 

三地联手打击侵权

 

粤港澳打击侵权货物“海龙行动”仍在继续,该案至今共查获怀疑假冒的扣押物共一百七十七件,涉及金额总值约超过四十六万元。涉及的四名男子,当中一名为持内地证件的梁姓男司机,两名区姓货运公司货主及雇员,一名邢姓参茸海味乾货的贸易行东主。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控告有关人士,一经定罪,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

 

该批侵权货物及时被拦截,保障了澳门市民购买参茸海味乾货和中药材的安全。临近农历新年期间,澳门海关侦查人员将限制休假人数,腾出额外人手,巡查市内店铺,以监察是否有售卖侵权物品,保障市民及旅客于澳门农历新年期间消费,及维护澳门特区作为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海关强调,贩运或售卖侵犯知识产权货品均为严重罪行。无论透过任何方式贩运或售卖,海关有能力侦查及打击这些违法行为,并将涉案人士绳之于法。违法者可被判监,并会留有案底,后果十分严重。希望市民珍惜前途,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可即与海关联络,廿四小时举报热线(二八九六 . 五○○一)。

主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承办:中国网络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