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亮剑”斩落假劣商品近百万件
《深圳特区报》
截至2011年2月10日,深圳市公安机关“亮剑”专项行动共立案154宗,破案149宗,缴获盗版、假冒、伪劣商品数量98798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91名,捣毁生产窝点46个,捣毁批发、销售犯罪团伙35个,总涉案价值18399.76万元。“亮剑”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核心提示
在8个重点区域打击9种犯罪
2010年11月,全国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公安部按照国务院精神,召开了全系统的电视电话会议,并将公安机关的“双打”专项行动确定为“亮剑”行动。
深圳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及深圳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亮剑”专项行动的行动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同时,为确保“大运会”在我市的成功举办,公安局经侦支队结合“亮剑”专项行动,又制定了《2011年大运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方案》、《深圳市公安局2011年“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诚信提升打假治劣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方案确定了深圳公安机关“亮剑”行动的总体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破获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条,并大力强化机制建设和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并为我市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为“大运会”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专项行动确定了9种重点打击的犯罪活动,并确定了福田区华强北电子市场、罗湖区罗湖商业城和东门步行街和平湖街道办辖区等8个重点区域。在公安部门的精心部署下,亮剑行动在深圳全面展开。
措施严密“亮剑”行动出气势
为了达到“突出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条”的目的,“亮剑”专项行动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措施。
第一是情报先行,广泛开拓案件线索来源。公安部门要求各参战单位按照经侦工作“情报导侦”的思路,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力量,迅速扩大线索来源。目前,公安局已与市场监管、烟草专卖、药品监督、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情报信息互通和共同经营机制,并确立互通渠道和固定联络员,初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二是突出重点,精确打击犯罪源头。公安部门死死盯住涉案或有犯罪嫌疑的“老板”、“技术员”等犯罪头目和骨干分子,力争一个不漏地抓获归案,并加大侦查取证力度,及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确保其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三是多措并举,全程打击产业链条。即各单位加强跨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线索协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必要时共同制定侦查方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围剿犯罪的有力格局。对于涉及地区广、案情复杂的重大线索,由市局将成立专案组,实施统一侦控、统一经营、多警联动,真正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对于涉及国(境)外的案件线索,必要时开展跨国联合执法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对打击制假盗版窝点、主要犯罪团伙和不法网站,以及查处跨地区、跨国(境)犯罪产业链条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第四是集中追逃,全力抓获在逃人员。行动中,深圳公安部门严格执行公安部网上追逃有关规定,应当上网的,必须上网,并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包抓获”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市公安局梳理了历年全市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在逃人员,要求各单位对照名单,加大追逃力度,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领导和民警,力争将逃犯全部缉捕归案。而对专项行动中新产生的逃犯,更要力争抓获归案。
第五是营造声势,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深圳市公安机关充分借助“警察开放日”、“110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与辖区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的沟通,提供咨询与帮助,重点培育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如今年2月,经侦支队走访了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迈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并配合一系列的法制宣传,这不仅增强了企业和市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树立了深圳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联合作战“亮剑”行动战果丰
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涉及面广、形式多样,只有多个部门联合“握指成拳”,形成打击合力,才能对犯罪行为予以震慑和打击。
在亮剑行动中,公安部门加强与市场监管、文化、海关、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和案件高发地等重点地区,及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产业、农业、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清理排查和打击整治。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及时受理审查、及时立案查处。对现场查获可能涉嫌犯罪且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果断提前介入,迅速展开侦查。针对元旦、春节前后,街头、集贸市场贩卖盗版、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多发的问题,集中突破一批重大案件,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此外,公安部门还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多部门联合合作打假的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公安机关与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已形成“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牢牢把握打击犯罪的主动权。这为进一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典型案例
1. 杨某等人侵犯着作权案
2009年8月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杨红组织犯罪嫌疑人汪某、冯某、余某、梁某、冯某结成制假团伙,在没有得到着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大量复制组装带有“ADOBE”、“MICROSOFT”注册商标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涉案金额高达1.83亿元人民币。2010年9月12日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一审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1年6个月或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至20000元人民币。此案也已向国务院双打督查组做了详细汇报。
2.深圳市欧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假冒“京维天”牌手机案
今年1月19日晚8时,我市坪山新区公安分局经侦中队联合坪山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在坪山新区同裕路家德马峦工业区破获了一起特大假冒“京维天”牌手机案现场扣押手机3200台,货值约170万元,该案涉案金额近一亿元。
3.华强北商业街假手机专项打击
今年1月14日,在国务院督导组和市政府领导现场督导下,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华强北电子市场及周边区域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抓获涉嫌制假售假人员7人,缴获假冒诺基亚、三星、索尼爱立信、三星、飞利浦品牌的手机、手机电池、充电器及标签等一批。
齐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齐某忠、龙某当日被刑事拘留,主犯龙某某也于2月10日凌晨被抓获归案。
4.印籍疑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0年11月30日,福田分局华强北派出所在华强北路深纺大厦发现有印度籍人在销售假冒“KingTech京维天”、“GiveMe Five”注册商标的手机。经侦支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缴获假冒手机3000多台,涉案金额约70万元人民币,并将在现场的两名印度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日采取刑事拘留。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对此两人执行逮捕。此案已向国务院双打督查组做了详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