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实录]蔡裕东:坚决打击网络购物领域制假贩假行为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16:47 来源:CNTV.CN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您现在收看到的是“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成果展”在线访谈。我们知道“双打”截止到现在为止,全国各地各部门采取了很多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一系列有效的成果。我们今天依旧是请到了一位嘉宾跟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首先来介绍一下,坐在我身边这位就是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蔡裕东,蔡司长您好。
蔡裕东: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今天蔡司长将会就广大网民关注的“网络购物领域打击假冒侵权商品”主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商务部作为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请您给介绍一下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有关情况。
蔡裕东:根据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12月启动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地方各级政府认识逐渐提高,贯彻落实行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周密部署。商务部等9个部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网络购物领域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51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商商贸发[2011]119号)。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还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学习培训、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2011年1月,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主持召开重点企业网络购物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签订了“规范服务、诚信经营”倡议书。2011年3月,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约谈了阿里巴巴、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当当网等重点网络购物平台,要求企业承担市场主办方责任,加强自律机制建设,落实九部门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文件要求。
第二,突出重点。专项行动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以及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业、日用消费品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电器、服装、化妆品、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等为重点查处产品。以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为重点地区,以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为重点督察对象。
第三,分工协作。各级地方商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版权)、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提高认识,明确分工,成立地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网络购物专项行动的协调、组织、领导及落实。建立了集中办公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大要案协查督办和信息共享制度、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简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分析形势,梳理案情,开展工作。
第四,加强监管。公安部开展“亮剑”专项行动,将打击网络领域侵权假冒犯罪作为一项重点。海关总署要求针对网络购物交付的主要渠道即邮递和快件渠道的进出境邮包采取有效措施,对药品、服装鞋帽、饰品、手表、化妆品等重点物品的邮包进行重点布控查验。工商总局采取“以网管网”的方法,实现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动态监管。新闻出版总署开展了“剑网”行动,加大对网络领域侵权盗版行为打击力度。
第五,联合督办。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先后赴浙江、上海、广东、山东、福建等地进行督察,约谈省市有关部门及当地网络购物平台企业,督办了阿里巴巴供应商欺诈案,淘宝网“美丽心嘉缘”、“友谊专卖XC”、“新瑞通”、“星光通讯”等一系列网店侵权案,北京自然点贸易公司销售“迪拜伟哥”等假药及侵犯阿联酋领导人肖像权案等一批重点案件。
主持人:细心的网友可能注意到,近期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了一批网络购物领域的不法案件,有力地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分子和商家,网络购物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那么请您全面介绍一下这次“双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果?
蔡裕东: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国在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578起,移送司法机关821起,涉案金额11.13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452人,关闭违法网站2085个,关闭违法网店3363家,提请外宣办屏蔽服务器在境外的网站312个,打击了网络购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重点督办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案件92起,涉案金额1.23亿元,关闭违法网站及网店116个,抓捕犯罪嫌疑人67人。
公安部在“亮剑”专项行动中,将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犯罪作为一项打击重点。截至2011年6月30日,在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65起,其中61起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涉案金额近6.5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452人,对网络购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据工商总局统计,专项行动期间查获利用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61件,移送司法机关60件,关闭违法网站1199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8446个。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025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4亿元。
据各地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办公室统计,截至2011年6月30日,重点地区破获网络购物案件情况,北京市共破获网络购物领域案件19起(其中有1起案件根据犯罪对象不同分立为4起案件),移送司法机关14起,刑事拘留214人,涉案金额6300余万元,关闭非法网站246个,关闭网店1家,屏蔽非法链接150条,清理非法信息1530条;上海市共破获网络购物领域犯罪案件348起,移送司法机关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1名,捣毁售假网络店铺2065个,涉案金额3.7亿余元;浙江省破获网络购物领域犯罪案件2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刑拘7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广东省共破获网络购物领域犯罪案件1900余起,移送司法机关122起,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查处违法违规网站452家,暂停网站接入1249家,清理不良信息38055条(其中深圳市查办了65宗涉嫌违法案件,办结45宗,涉案金额165万元,罚没金额32.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追求刑事责任3人,关闭违法网店16家)。
主持人: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这次“双打”行动确实取得了很多成效。我们知道在网络购物这个环节有一个渠道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淘宝网、拍拍网、易趣网最近也是比较火,您能不能介绍下他们这些网站在这次专项行动当中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配合工作?
蔡裕东:根据商务部等部门文件要求,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3家网络购物平台每周上报整治情况,月度报送总结材料。截至2011年6月30日,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3家网络购物平台累计屏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4400余万条,累计警告问题商家65000余家,累计冻结商家账户数量1100余个,累计关闭网店3363家。其中,淘宝网累计屏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4200余万条,累计警告问题商家64000余家,累计冻结商家账户数量1100余个,累计关闭网店3350家。
主持人:您刚才介绍的这些内容、信息普遍都是一些数据。接下来请您介绍一下此次专项行动中查办的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的典型案件?
蔡裕东: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案件具有犯罪量大、面广、案值低、跨地域、组织化分工、专业化协作,犯罪成本低,打击成本高,侦办难度大等特点,但专项行动中破获的大案要案也不少。
例如:2010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工商局一举端掉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世界一线知名商标商品案,查获涉嫌假冒爱马仕、巴宝莉、普拉达、博世等78个世界知名商标的服装、鞋子、眼镜等物品2万余件,整整装满7辆载重5吨的大卡车,案值在5000万元以上。
2010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茂花园南楼506室,抓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当场查获假冒的BALENCIAGA、MIUMIU等各类品牌的包具852件,涉案金额600余万元人民币。
2011年1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大队连续奋战近100余个小时,一举打掉了一个长期在“淘宝网”销售假冒美国“UGG”牌雪地靴的售假团伙,破获四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刑拘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存货仓库一个,当场缴获假冒美国“UGG”牌雪地靴1381双,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2011年2月,商务部重点督办的淘宝网“星光通讯”网店销售假冒名牌手机案,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经侦大队、华山派出所在山东通讯城实体店查获假冒三星、诺基亚等品牌手机1400余部及大量手机配件,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
主持人:专项行动中查办的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案件有哪些特点?
蔡裕东:一是犯罪分子抓住了一些消费者爱慕虚荣、贪图便宜的心理,以假冒名牌、低价为诱饵,海量广告,吸引消费者;二是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灾区;三是服装、手机、手表、音像制品、保健品、名烟名酒特别是时尚消费品等成为重点侵权领域;四是此类犯罪量大、面广、案值低、跨地域、组织化分工、专业化协作,犯罪成本低,打击成本高,侦办难度大。
主持人:这是您介绍的案件呈现出的新的特点,那么“双打”进行到现在,商务部有没有总结出一些宝贵的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推广和发扬呢?
蔡裕东:一是坚持打防并举、立足防范。根除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在依靠公安机关打击的同时,更要严格执行网络购物平台、网购交易主体实名制,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制度,切实提高技术保障手段,将监管和防范措施提升到更为突出的位置。
二是坚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商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版权)、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刑法力度和威慑力。
三是坚持消费引导、营造氛围。全社会广泛倡导尊重知识产权的思想观念,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够自觉保护知识产权,抵制侵权假冒商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坚持建章立制、规范发展。抓紧研究推进网络购物立法工作,推进网络购物健康规范发展,建立网络购物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主持人:刚才我们在节目当中探讨了这次专项行动当中采取的措施和成果,那么接下来我们看几个网友比较关心的话题。有一个网友他请问蔡司长您的一个问题是:您觉得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犯罪面临一个什么样的困难?
蔡裕东:一是案件查处的法律依据缺失。目前我国法律法规针对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规定不健全不完善,对网络购物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电子交易证据保全等缺乏有针对性的规定,致使海外代购、网络团购、刷钻网站、网络碰瓷、网络信用欺诈、网络木马病毒等扰乱市场秩序问题频现而得不到有效遏制。同时,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统、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明确网络市场执法和监督管理体制。
二是侵权假冒行为、行为人难以确定和惩处。部分投诉举报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或者不符合案件受理的要求,导致无法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例如,国家工商局督办的“GORE-TEX”及“NIKE”案件中,举报人(品牌权利人)至今也未能按照要求补充相关证明和其他证据,致使调查被迫中止;在侵权物品邮递出境中,许多不法分子利用邮寄渠道“见物不见人”的特点,在邮件详情单上写假名和假地址,让监管者查无实据。
三是作案手段更加隐蔽。首先,网络经营主体身份隐蔽,造成监管对象认定难。例如网站(网店)经营主体的网络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工商部门必须履行公告送达程序,导致案件难以迅速办结。其次,对个人网店进行现场检查难。对设立在居民住宅中的个人网店,很难实施现场检查和线索核查行为。
四是专业人才队伍匮乏和监管手段落后。由于适应网络条件下市场监管要求的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实践经验和监管手段滞后,也是很难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客观原因。
主持人:我们另外一个网友说现在他的生活是离不开网络,他很多的日用品,基本不去实体店了,基本的购物渠道就是网络。他说这个“双打”不能只是一阵风,政府对于网络购物的领域,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有哪些探索?
蔡裕东:一是开展网络购物领域立法工作。目前,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起草了《网络零售管理条例》(草案),争取尽快出台,依法规范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出台网络购物行业标准。2011年4月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近期还将出台《网络购物商品配送服务规范》,对网络购物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
三是强化网络购物平台主办方责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求网络购物平台采取技术手段屏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信息;严格网上卖家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信息发布、身份认证、交易、支付、物流、售后服务、纠纷处理、先行赔付、过程监控等保障机制,建立网上巡查制度。
四是加强网络购物监管手段建设。海关总署与邮政快递系统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电子证据取证程序,于2011年5月发布了《关于加强跨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意见》,着手建设“全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网络零售商品及服务经营者管理信息系统。质检总局修订《进出境邮寄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进出境邮寄物的监管工作。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印发《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出版物网络发行活动。
主持人:可以说对于这些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于我们以后的网络环境、购物环境是一个极大的改善,针对于我们普通网友来说,您有没有一些建议让他们去在网上购物的过程当中,识假辨假,能够有效规避这种犯罪行为对自己的危害呢?
蔡裕东:一是买家在购物时不要抱着贪小便宜的心理,例如同一件商品a卖家比b卖家卖得便宜很多时,您必需学会问自己,到底能不能这么便宜?还是一件冒牌货呢?
二是购买名牌商品需要查看网店是否取得该品牌商品销售的授权证明。如果不能确认网店是否取得授权,请不要太急去购买,要看看卖家的评价。不要只看一两条评价,起码要看一页以上。最好是看买家的中评和差评,了解真实情况。如果这个卖家的评价中买家的留言全部只有“好”或“很好”时,要提高警惕,因为这个卖家有可能是通过不断交换评价来换取高信用度的。
三是如果当您认为被骗,请您不要慌张,在第一时间立即通过各种方法联系卖家。同时抓紧向网络购物平台进行投诉,投诉时要写清楚卖家的用户名、您和卖家交易的商品编号、您的汇款单或换货时的邮单、您购买的商品图片和交易进行的时间等,通过这些可以追查到这个卖家来理赔。
主持人:如果说一个网友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后,对于平台的投诉不起作用的话应该采取什么样维权的渠道?
蔡裕东:消费者可以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举报电话以及互联网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对网络购物侵权假冒商品进行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
主持人:您的建议特别好,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就不一一介绍了。今天对您的访谈让我们了解到国家对网络购物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制定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改善我国的网络购物环境,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这让我们对网络购物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期待网络购物发展的更快更好。更多详情,欢迎登陆中国网络电视台访问“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下期节目再会。
蔡裕东: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