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201010月至2011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促使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各种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得到有效衔接,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为重点内容,以产品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大型展会、货物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整治重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工业设计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加大主动查处和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主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承办:中国网络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