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重点工作职责分工
2012-03-29 11:18来源:国知网综合
国知网综合消息 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等重点工作由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意见明确,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等方面工作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国防科工局等负责。
意见明确,加强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等方面工作由安全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电监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
意见强调,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做好政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国家、人民和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善始善终,恪尽职守,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